固定式置放架、非固定式置放架 有什麼差別? 這是常常有人問的問題,今天是2026-04-01,做為看這篇文章的依據,常常有人找到遠古時代的文章,卻忽略了法規是有時間差異的。 小型汽車置放架依裝設方式可概分為「固定式」(需以工具拆裝)與「非固定式」(可徒手拆裝),使用中車輛若裝設固定式置放架,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規定,應檢附置放架合格審查報告至公路監理機關進行檢驗並辦理變更登記,若裝設非固定式,免辦理變更登記檢驗,辦理檢驗時可於檢驗現場實際操作辨識,置放架四個角可鬆開一角,即屬檢驗合格。 好了,一般人看到這裡可以跳開了喔,找一間專門的店家購買、安裝,然後去監理站變更,然後開始正確的使用,結案 結論: 如果要看到報告是 "非固定",在2026-04-01的今天就選擇 國產行李架 TRAVEL LIFE 的 "非固定",結案。 一開始有置放架的法規,並沒有在分什麼固定、非固定,是置放架就要去監理站變更,剛開始很美好,後來開始有些不滿... . . . 後來又修正了,變成有固定式置放架、非固定式置放架,這法規真是頭殼有洞,不知是哪幾個人定義:「固定式」(需以工具拆裝)與「非固定式」(可徒手拆裝),真要說固定及非固定,焊接、鑽孔拉定這種才叫固定,也就是拆下後是否無損才是差異點;比如第三張、第四張照片,比較小但是比較不好操作的那個板手,因為可以收在腳座裡面,所以這一組腳座可以申請到「非固定式」認證;比較大的那一支更好用(或許我們可以解讀為其實更好拆裝),但是因為無法藏在腳座裡面,所以廠商想要送為「非固定式」反而過不了關,有沒有腦洞大開呀.... 最後補上2021年公路總局通過的這條: 已經有去監理站完成置放架變更的車輛,置放架(橫桿行李架)上面承載的書包、車頂帳之類的東西可以驗車時不用拆掉,傳送門如下: ![]() |